开车的洪钟低沉道:“乔云峰的功夫高,反应速度快,而且他吉人自有天相,不会有事的。”
“洪叔,你现在对云峰的印象,比以前好多了啊。”林初春伤感道。
“之前一段时间,我对乔云峰的看法,一直都在发生变化。刚开始,在我的眼里,他不过就是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,而现在,在我的眼里,他是个有原则,有正义感的大高手。”洪钟道。
“是不是因为,托马斯先打伤了你,然后乔云峰又打伤了托马斯,帮你找回了面子,所以你才对他有了这么好的印象?”林初春道。
“即便没有那次的事,我对乔云峰的印象也是越来越好了。或许未来的某一天,就连你的母亲,也会认为乔云峰是个很有能力的男人,可以给你带来幸福。”洪钟道。
“如果我妈能早点认可乔云峰就好了。”林初春心说,那样的话,我就可以做他的女朋友,开始恋爱了。
林初春读中学时没有早恋过,上了大学,追她的人排成了队,但她并没有答应谁的追求,大学期间也没有谈过恋爱。
而现在,她已经是林氏的总裁,依然还没有过恋爱的经历,早就想去体验恋爱的甜蜜了。
林初春的车停到了逍遥酒吧楼外,颜凤舞已经在等候,坐到了车里:“洪叔,快点开车。”
洪钟看了颜凤舞一眼,心说,你也很喜欢乔云峰,以后到底是你还是初春会变成乔云峰的女朋友?
乔云峰的家里,刚才他在潘清雅的搀扶下去了一趟洗手间,此时他已经重新躺到了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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