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也没打算这次能扳倒李瑜。
只是想借着这次的事情,让李瑜无缘于吏部尚书之职罢了。
没想到人家书上还写这些事儿……
李瑜朗声道:“滁州豪强张文明名下田亩三千顷,历年欠税达十万两之巨,清丈过程中还被查出大量隐田。”
“此人不仅抗拒清丈不说,还纠集家丁打伤差役三人,其中一人重伤不治,打死差役可当谋反罪论。”
“杀人偿命。”
“判死刑不应该?他是人,衙役难道就不是爹娘生养的人?”
“那个王守礼更是在公堂之上,公然辱骂朝廷命官,煽动民众抗法,按我大雍律怎么判不得死罪?”
“这些皆在州衙内皆有案卷记录、人证物证俱全,刑部也有存卷。”
关于死刑的案子,必须要刑部同意了才能杀。
没等刑部同意就自杀的,那叫畏罪自杀和叔本有什么关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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