谭文杰此前曾了解过张大胆,此人非常好面子,爱吹嘘,不过为人不坏,颇有正气。
“你这么想就好,等到了省城以后我请你吃饭。”谭文杰笑着说道。
“谭少爷,那多不好意思啊哈哈哈哈。”
“对了大胆,你是刚搬过来的?”
“是啊,这个年月不就是这样喽,吃不饱饭,哪里能养活自己就往哪里去,我老家马家镇的,距离这里也有个几十里路吧。”
在这个赶路靠腿,传讯靠嘴的时代,几十里路,已经算很远了。
谭文杰也曾派人调查,但是如九叔、四目、千鹤等短时间内找不到他们的消息,他们的名气最多也就辐射周遭三四十里,也就是靠着步行或骑自行车能在一两天内往返的距离。
而且这个时代村中会民茅法术的人数不胜数,每个村子里都有那么一两个,随便到别人地盘上抢生意,遭人恨。
再者说了,赶尸道人就是一群干着最脏最累最遭人嫌工作的流浪者,居无定所,和尸体为伴,大家尊称一声“道长”“大师”或者“法师”,可实际上都不想接触,怕晦气。
想找到他们,需要时间。
马车颠簸,两人天南地北的聊天,而张大胆最喜欢聊的就是自己的胆量很大,不怕鬼之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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