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方面倒是争议不大。

        奕星无限动力拆分已经确定,内部组建了个团队,专门负责和奕星科技谈判,他们把太阳能传输动力的使用,分成了两部分内容。

        一部分是原有卫星的使用,使用费用价格大概是,二十万千瓦转化能量传输,每一年支付一亿人民币。

        后续的合同重新签订,价格上涨一倍以上,差不多每一台聚能卫星,每一年支付两亿人民币的使用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价格可以让奕星科技在七年左右的时间,收回发射聚能卫星的成本,同时,也可以让奕星科技,对于发射的聚能卫星拥有独立运营权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,最新发射的聚能卫星,所传输的太阳能,可以租借给奕星无限动力公司,也可以租借给其他公司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一来,奕星无限动力公司,就成为了完全自主运营的公司,而不是依靠奕星科技运营的公司。

        自主运营的公司才能够完成上市,后续的发展才能够自主负责。

        等等。

        无限动力公司的拆分公司还是非常复杂的,公司一直都在做这件事情,但拆分是肯定的,因为奕星科技主要负责研发,而无限动力公司,主要是做汽车销售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