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说起来,作为电子宠物的迭代产品,手上这款产品其实应该算第七代电子宠物才对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这些年随着精灵娱乐细分市场,产品多元化布局,最初精灵娱乐发家的电子宠物,和可以养成,可以对战的PokémonFight,早已经不是一个产品类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前者从拓麻歌子开始,到后来的“宝可梦”系列,至今已经整整更新了五代产品。

        后者虽然是从“宝可梦”系列开始,但如今也发展到与漫威漫画,幻影工作室,精灵出版社IP联动,做出了数个系列的战斗系统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时空,很多人说起精灵娱乐,都觉得是电子游戏界的霸主,精品游戏层出不穷,三大平台的市场占有率无人能敌,强大到时不时就会听到某个国家的反垄断机构宣布调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候,精灵法务部就会出场,开启他们的高光时刻。

        扯得有点歪,但想表达的是,曾经靠电子宠物赚取第一桶金的精灵娱乐,如今却成了名副其实的电子游戏巨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家也都觉得,精灵娱乐最赚钱的肯定是游戏产业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事实却不是这样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么说吧,就算把EGP街机平台,精灵掌机,PS1,PS2,以及所有游戏收益全都加起来,盈利也只是堪堪与电子宠物与PokémonFight持平。

        号称全球最成功的的PS1家庭游戏主机,要是单独和第一代PokémonFight对比,完全就是被彻彻底底的吊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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