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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利箭射穿了野猪的小脑和脑干,所以它最后无法维持平衡并且很快死掉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青年对保罗挑挑眉头,笑道:“队长,你的莫辛纳甘怎么这么逊?好在秦出箭快,要不然我们今天可吃不到野猪肉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保罗尴尬的笑道:“我明明瞄的很准啊,没想到竟然射偏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尼尔森有些无语,二十来米的距离,拿的是狙击版的二战四大名枪之一,竟然还能射偏?

        秦时鸥倒不觉得这有什么,他拍拍尼尔森的肩膀低声道:“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是特种部队的狙击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随后研究了一下,现刚才那一枪不怪保罗枪法烂,这野猪身上的鬃毛远看是一根根的,近看才现,因为它时常在枫树上蹭着挠痒痒,身上沾满了糖浆,这样平时它又是打滚又是钻丛林山涧,毛上积攒了厚厚的沙石之类,仿佛是穿着一层盔甲。

        野猪头上这东西更厚,保罗那枪是斜着打的,希望可以尽量在它脑袋中造成更大创伤。结果子弹没有穿进去,就像擦在钢盔上一样,给擦飞了,射进了野猪脖子里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也从侧面反映了,秦时鸥那一箭的力量是多大!

        射杀了野猪,中午的正餐就来了,可问题也来了,那就是野猪皮不好剥。

        野猪和所有野兽都不一样,它的猪皮和肉是粘连的,不像别的动物,剥皮只要隔开口撕下来就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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