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对情字、面对利益、面对权力、面对诱惑
律师能做什麽?又为不为其辩护?
为什麽有些律师要帮罪大恶极的当事人辩护?
法官以「教化可能」判生难道不算是一件不负责任的事?
此时公平、正义,好人、善良老百姓的权益在哪里?
许多人都会很讨厌那种,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来谴责别人的人。
帮坏人辩护的律师难道就成了帮凶?
法官判刑上的谨慎,内心巨大的心理压力与道德考量,没有流量所以不在记者采访之列!没有报导的价值!大家就自动忽略?
热烈的讨论是维护正义还是八卦之火燃烧?
其实道理很简单大家都懂!
如果没有、没必要谴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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