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里不得不说,在这时代的刑事诉讼程序,还处于纠问式的诉讼构造,而府尹竟然还要坐衙断案,而府衙的三班衙役,还充当着刑警职责。
职责不清,只会带来推诿扯皮,要么都争着管,要么就都不管。
“贾大人之意,是要改建五城兵马司?”许庐皱了皱眉,沉声说道:“彼等兵丁不通刑名,只怕有冤狱之事频发。”
说白了,就是担心巡警司的专业程度不够。
“只是初审,对现行犯,可当场拿捕,对非现行犯,最终还是要京兆衙门的推官断谳、定罪,至于兵丁不通律法,可以教导,让京兆府的推官,定期轮训,也算减轻京兆衙门的公务负累。”贾珩沉吟下,解释说道。
任何时代都差不多,公安都在鄙视链最底层,基本都是……这帮法盲。
“那可暂试行。”当着天子的面,许庐还是给了贾珩几分面子,只是心头并不怎么看好。
贾珩道:“许大人,我想着,是否可以召长于刑名律注的大家,制定一部汉律之下的《治安条例》,以为试行治安细则,比如对违警之事,罚以赀徭,赀金之刑,如罚以梳理街道沟渠,罚金……”
陈汉律,效仿大明律,以《名例》为首,余下以六部分篇,共三十卷六百零一条。
至于行政法规,则是大汉会典。
“这时代就没有以法治国的理念,因人成事,律法不彰,法网并不完备,更遑论良法善治?”贾珩思忖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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