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上,这位被晴雯讥笑为“花斑点子狗”的袭人的确是此道高手。
每每能将话说到人心坎里,原着中明明捷足先登,依然还能与王夫人大谈宝玉的“名声”问题。
袭人低头帮着元春脱下绣花鞋,将袜子去掉,顿时,一双雪白如竹笋新发的玉足现出,放在铜盆里,脚踝晶莹如琉璃,以凤仙花汁涂着的红指甲,在灯火映照下,隔水炫光,娇小俏丽。
袭人抬头看着元春,轻笑道:“能过来伺候姑娘,也是我的福气了。”
却是先前听着那位珩大爷的一番话,心头难免疑虑重重。
二爷终究还是小孩子,现在她又恶了太太,如果不是方才那么一出,想来麝月的处境就该轮到自己头上了。
元春想了想,柔声道:“那就等二年再说罢。”
少年之时,戒之在色,宝玉伤好以后,还要去学堂好好读书,除了伺候饮食起居的丫鬟,的确不适宜再多派丫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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