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安迪,你挑一支吧,这些都是非常优秀的猎枪。”
罗斯米尔子爵笑着对安迪说道,还顺手拿起一支递给安迪,接着介绍道:“詹姆士伙伴猎枪是英国名牌,被称为神枪,全部手工制造,每一支都不相同,枪柄上详细镌刻着每支枪的开始制造和制造完成的年月日,一般制造一支詹姆士伙伴猎枪需要3至5年的时间。”
安迪微笑着摆弄了几下,看着枪上镶有的金银雕刻,式样古朴且高雅,枪形庄重而结实,堪称精美的工艺品。
说实话,没有那个男人不爱枪,尤其安迪前世来自天朝那个严格控枪的国度,早在穿越没多久后就学会了驾驭枪支,更是在约瑟夫和肯尼的教导下,练出了还算不错的枪法,至少打个移动靶还是能够打中的。
“就这一支吧,很顺手。”安迪笑着做出了选择,他喜欢这种带有金银雕刻的猎枪,逼格很足,当然,主要还是一上手后感觉的重量非常舒服。
“呵呵,好,我们去后面马厩,那里可都是我的宝贝,我想你会喜欢它们的,对了,冒昧问一句,你的马术怎么样?”
“作为在牛仔之乡长大的孩子,我想我的马术还算过得去。”安迪笑着回道。
“那我们还等什么,走吧。我们家族的职业猎狐人都在今晨带着猎狐犬们去过狐狸的巢穴了,辨别好它们的气味了,我们选好马匹就开猎。。。”
安迪在变得有点活泼兴奋的中年大叔的带领下,来到了马厩,选择了一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,不过他对马匹没什么研究,分辨不出什么品种,只知道很强健并且温顺。
策马扬鞭,在辽阔的庄园草地上奔跑了起来,身后是两辆敞篷的越野车跟随,是安迪的保镖,而两名会骑马的保镖骑着马紧跟安迪身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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