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,黑暗中只能听见我们沉重的脚步声和老乐粗重的呼吸。
少爷扶着老乐,动作熟练地从背带裤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——他竟然有这里的钥匙。
推开那扇斑驳的木门,屋里的景象让我有些错愕。
原本狭窄拥挤的一居室被塞得满满当当,到处是过期的杂志、缺了胳膊断了腿的模特架子,还有成堆的旧衣服,空气中弥漫着霉味和樟脑丸的气味。
但在这一片混乱中,我看到客厅的一角被清理出了一块干净的区域,放着一张折叠行军床,上面整整齐齐地叠着一条军绿色的毯子,旁边是一个简易的书架,放着几本关于橡胶种植的英文专业书和一个精致的玻璃烟灰缸。
那是少爷的领地,他就这样突兀又和谐地嵌入了老乐的贫民窟生活里,像是一颗钻石镶嵌在了一块烂木头上。
少爷把老乐安顿在里屋的那张大床上,那是整个房间唯一看起来还算体面的家具。
他帮老乐脱掉鞋子,盖好被子,动作轻柔得像是在照顾一个生病的孩子,完全看不出那个在后台灌药时的粗鲁模样。
做完这一切,他退出来,顺手关上了房门,指了指那张行军床,示意我坐下。
“阿蓝小弟是吧?老乐跟我提过你。”少爷从角落的柜子里摸出一瓶没贴标签的红酒,找了两个沾着水渍的玻璃杯,倒了一杯递给我,“她说你是个明白人,也是个可怜人。读书读傻了,把自己读成了个不男不女的怪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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