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到第二页,「申请理由简述」,一百字以内。他拿起毛笔,想了一下,在那个格子里写:

        「吾志在守土。学法律者,知土地之规;学商业者,得复育之资;入此校,习环境法与土地法,以人间之器,行三千年之事。此即申请之由。」

        他写完,数了一下,六十一个字。b一百字短,但说清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翻到第三页,那页说「个人陈述请另纸缮写,随申请表一并缴交」,他把那页折起来,个人陈述是今天要另外写的事,需要时间想,不急着现在在这里写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把那份填好的申请表整理好,折成三折,放回衣袖,站起来,往图书馆走。

        个人陈述,需要找个安静的地方,慢慢想,慢慢写。

        ---

        图书馆那天下午没有太多人,他找了靠窗的位子坐下,把那叠白纸摊开,取出毛笔,让墨水在笔尖润了一下,然後停着。

        个人陈述,五百字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想了很长时间,想的不是怎麽写,是:这五百字要说的是真的事,不是说他们想听的话。他不确定他们想听什麽,也不打算去猜,他只确认一件事:他要说的那些,是他三千年来一直在做的事,只是现在换了方式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那张白纸的第一行写下了第一句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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